根据《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(试行)》第九条第四款:“大一学生在现修专业第一学期平均成绩名次居前20%者。”可以提出校内转专业的申请。经学生本人申请,所在学院审查,拟转入学院考核并同意,学校相关部门复核,有50位学生符合转专业条件。现将李莹玮等50名提出转专业申请的本科学生名单网上公示一周。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,电话:87403446。
附件: 2016年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学生名单.xls
【关闭】